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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资推广 “寓支持于监督”,全国人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了哪些审查监督
发布日期:2024-07-29 12:32    点击次数:174

股票配资推广 “寓支持于监督”,全国人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了哪些审查监督

  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人大在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中也有着明确的定位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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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获悉,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确保经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重要工作内容布置开展执法检查

  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就将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聚焦经济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审议区域协调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推进金融改革,推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也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议定的重要工作内容展开。

  2021年7月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强调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夯实种业振兴、农业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础。

  2023年4月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6月至9月开展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聚焦法律对“企业科技创新”作出的规定,指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够突出、企业总体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提出赋予企业更多创新资源配置自主权,提升企业在科技创新规划和政策制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决策和实施中的参与度。

  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改革举措和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

  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2018年3月,党中央印发意见,指导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明确提出对政府预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修订通过。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改革举措、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

  据悉,目前运行的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具有查询、预警、分析、服务等基本功能。系统框架由财政预算监督、部门预算监督、专题监督、监督预警、代表服务、政策法规、文档资料和宏观经济分析等模块组成。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对财政转移支付、增发国债等重要事项开展监督工作。2023年,社会广泛关注首次突破10万亿元的财政转移支付如何分配的问题。

  当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建议推动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分类管理机制,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为抓手,对政府预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不断拓展深度、增强效果。

  实现对企业国有资产等四大类别国资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

  近年来,党中央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法定化、制度化、常态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2017年,党中央印发意见,部署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于2018年首次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年度专项报告,于2019年制定了人大专项监督工作的首个五年规划。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出台,通过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方式听取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第一个专项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完成了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和实施报告制度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实现了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大类别国资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

  去年6月1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第二个五年规划就进一步完善报告制度体系、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国有资产领域立法、推进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作出部署。

  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了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对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表示肯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升监督工作质效股票配资推广,把国有资产置于阳光之下。